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怪現象之我愛記者會(PART 3)

大議員昨天終於有回應了~
還是沒有解釋為什麼要跳出來幫二個不是好東西的選民開記者會,
還是想表演一些爛招想混過去,又浪費縣議會的會議進度。

其實這整件事情是很單純的,
選民服務是民代的責任,而且是需要提供有水準的選民服務,
而非只會跑喪喜事的服務,這種事不用民代我們都會做的。

只是更優質的選民服務端看每個民代自己的自我要求,
尤其是像這種介入民眾與公部門糾紛者更應該謹慎為之,而且應該是要有一些固定程序才合理,才不會出包的,
例如像我自己想像出來的條件,

條件一、民眾在與公部門往來過程中遭遇其自身無法克服之困難,協請民代介入協調。
條件二、民代受理民眾介入協調時,就該深入了解受理事件之來龍去脈與合理性,並了解雙方之陳述與分析。
條件三、當明顯認知受理事件之處理公部門有明顯錯誤時,即應指正或向上級申訴。
條件四、遇到條件三之處理無效,且非民代或其政黨力量所能解決者,即提高處理層次訴諸輿論公議(如召開記者會或公聽會)。

但是這次事件中,很顯然的條件二就沒有做到了,我個人甚至強烈懷疑條件三也是被跳過的。

整個事件若是依現有的地方政治生態來看,民代打的算盤不外乎是以下原因,

一、民代為爭取政治能見度,開記者會可以增加爆光率,累積政治實力甚至是延續他的政治生命。
二、北縣目前為國民黨執政,警察用槍不當對執政當局是一個很好的打擊點,以訴諸輿論的方式來修理執政者。

因此看到這樣的機會民代們當然是見獵心喜啊(不管哪個政黨,只要上訴原因存在大部份都會這麼幹的)
此時他們的腦袋也已經不理性了,根本也不想去查証、去協調了。
今天不是只有張瑞山會這樣幹,大部份民代均是如此,這是政治生態所造成的。

長期以來,台灣的政治生態中都強調對於民主,以民為主。
民代以舉選手段產生,把持其民意基礎的籌碼,而成為這種主流意識型態下的最大得利者,
整個代議政治制度都是強調對於民代權利的尊重,
而其義務與行為約束呢? 不適任的淘汰機制合理嗎? 並沒有得到相對的重視,
才會有那麼挾持權力搞盗砂石、違標公共工程,甚至反過來威脅公部門。

今天幫二個壞東西申請國賠的事件,其實對你我的生活並沒有多大的影響,
大家頂多是不爽罵一罵就沒事了,新聞報幾天也就報爛掉了,
但是它反應出一個你我都已經習慣了的現實,它就像是溫水煮青蛙似的,
煮到我們都覺得這個不合理的實現也沒什麼, 那麼哪天你我都可能被這套遊戲規則給惡搞死的。

以下是關於大議員的後續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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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殺人犯撐腰? 北縣議員張瑞山喊冤 妻子現身議場痛哭(NOWnews 2009/05/15 17:2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縣議員張瑞山,因為之前幫殺害國中女網友的徐姓少年開記者會,批評警察用槍不當,遭到議員同仁數落,15日他第一次現身議會,連老婆也跳出來痛哭、幫老公喊冤,強調選民服務有錯嗎? 

姦殺國中少女的徐姓嫌犯及許姓少年,兩人在犯案後一個月因作賊心虛衝撞警方,導致許姓少年中槍,當時許姓少年的家屬還與台北縣議員張瑞山等人出面要求國賠;如今被查出兩人犯下姦殺案,許多民眾紛紛打電話至張瑞山辦公室,指責他「為強姦犯討國賠」,並要求他出面為自己的行為道歉,讓張瑞山連日來飽受煎熬。 

張瑞山今日一上會議桌立刻開砲,強調他不是故意要幫殺人犯,他拉高分貝喊冤,連老婆都突然現身議場,對著批判老公最凶的另一位議員金介壽大哭大鬧大叫。兩人這麼一鬧,議場秩序大亂,警衛急著把議員夫人拉出去。 

兩名嫌犯請來議員撐腰、批評警察開槍攔檢不當,現在事情越鬧越大,當時開槍的員警還得付每個月3萬元的醫藥費,由於張瑞山不道歉,力挺員警的泛藍議員看來不會善霸甘休。(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羅友志、黃淳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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