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Another bible of economic review


聽了財經晚報好一陣子談到郎咸平的報導,始終沒去關心一下這一位香港中文大學的財經學者, 
直到在google search bar敲入「郎咸平」這個keyword,才算深植入我的腦袋裡。

一口氣讀完他的二篇文章(投资环境恶化导致股市回暖美国为何不救制造业)後,
算是對近一個月來的財經新聞做了結構性的分析和說明,
(文章貫穿了近期的新聞,也解釋了亞股這段時間狂漲的背景說明)
他以很淺顯的文字說明了當前東西經濟體系所面臨的根本性問題,
是個可讀性極高的blog,無怪乎是大陸演講稿費最貴的經濟學者。


怪現象之我愛記者會(PART 3)

大議員昨天終於有回應了~
還是沒有解釋為什麼要跳出來幫二個不是好東西的選民開記者會,
還是想表演一些爛招想混過去,又浪費縣議會的會議進度。

其實這整件事情是很單純的,
選民服務是民代的責任,而且是需要提供有水準的選民服務,
而非只會跑喪喜事的服務,這種事不用民代我們都會做的。

只是更優質的選民服務端看每個民代自己的自我要求,
尤其是像這種介入民眾與公部門糾紛者更應該謹慎為之,而且應該是要有一些固定程序才合理,才不會出包的,
例如像我自己想像出來的條件,

條件一、民眾在與公部門往來過程中遭遇其自身無法克服之困難,協請民代介入協調。
條件二、民代受理民眾介入協調時,就該深入了解受理事件之來龍去脈與合理性,並了解雙方之陳述與分析。
條件三、當明顯認知受理事件之處理公部門有明顯錯誤時,即應指正或向上級申訴。
條件四、遇到條件三之處理無效,且非民代或其政黨力量所能解決者,即提高處理層次訴諸輿論公議(如召開記者會或公聽會)。

但是這次事件中,很顯然的條件二就沒有做到了,我個人甚至強烈懷疑條件三也是被跳過的。

整個事件若是依現有的地方政治生態來看,民代打的算盤不外乎是以下原因,

一、民代為爭取政治能見度,開記者會可以增加爆光率,累積政治實力甚至是延續他的政治生命。
二、北縣目前為國民黨執政,警察用槍不當對執政當局是一個很好的打擊點,以訴諸輿論的方式來修理執政者。

因此看到這樣的機會民代們當然是見獵心喜啊(不管哪個政黨,只要上訴原因存在大部份都會這麼幹的)
此時他們的腦袋也已經不理性了,根本也不想去查証、去協調了。
今天不是只有張瑞山會這樣幹,大部份民代均是如此,這是政治生態所造成的。

長期以來,台灣的政治生態中都強調對於民主,以民為主。
民代以舉選手段產生,把持其民意基礎的籌碼,而成為這種主流意識型態下的最大得利者,
整個代議政治制度都是強調對於民代權利的尊重,
而其義務與行為約束呢? 不適任的淘汰機制合理嗎? 並沒有得到相對的重視,
才會有那麼挾持權力搞盗砂石、違標公共工程,甚至反過來威脅公部門。

今天幫二個壞東西申請國賠的事件,其實對你我的生活並沒有多大的影響,
大家頂多是不爽罵一罵就沒事了,新聞報幾天也就報爛掉了,
但是它反應出一個你我都已經習慣了的現實,它就像是溫水煮青蛙似的,
煮到我們都覺得這個不合理的實現也沒什麼, 那麼哪天你我都可能被這套遊戲規則給惡搞死的。

以下是關於大議員的後續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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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殺人犯撐腰? 北縣議員張瑞山喊冤 妻子現身議場痛哭(NOWnews 2009/05/15 17:2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縣議員張瑞山,因為之前幫殺害國中女網友的徐姓少年開記者會,批評警察用槍不當,遭到議員同仁數落,15日他第一次現身議會,連老婆也跳出來痛哭、幫老公喊冤,強調選民服務有錯嗎? 

姦殺國中少女的徐姓嫌犯及許姓少年,兩人在犯案後一個月因作賊心虛衝撞警方,導致許姓少年中槍,當時許姓少年的家屬還與台北縣議員張瑞山等人出面要求國賠;如今被查出兩人犯下姦殺案,許多民眾紛紛打電話至張瑞山辦公室,指責他「為強姦犯討國賠」,並要求他出面為自己的行為道歉,讓張瑞山連日來飽受煎熬。 

張瑞山今日一上會議桌立刻開砲,強調他不是故意要幫殺人犯,他拉高分貝喊冤,連老婆都突然現身議場,對著批判老公最凶的另一位議員金介壽大哭大鬧大叫。兩人這麼一鬧,議場秩序大亂,警衛急著把議員夫人拉出去。 

兩名嫌犯請來議員撐腰、批評警察開槍攔檢不當,現在事情越鬧越大,當時開槍的員警還得付每個月3萬元的醫藥費,由於張瑞山不道歉,力挺員警的泛藍議員看來不會善霸甘休。(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羅友志、黃淳璟)

2009年5月15日 星期五

怪現象之我愛記者會(PART 2)


今天偉大的議員服務處湧進熱情的民眾CALL IN,
替中華電信創造了不少營收,看來議員應該跟中華電信溝通一下這帳要怎麼拆,
補貼一下選民服務或紅白包的支出,想不到開個記者會竟然可以創造這麼多就業機會與商機啊~

大議員解釋說,他當時開記者會時並不知道當事人是強姦殺人犯(只是覺得這二人不是什麼好東西),
而且他主要質疑的是"警察的用槍時機",是一碼歸一碼的事,
只是大議員沒有講清楚,
到底"警察應該是要被撞死後才能拔槍還擊呢"
還是要"一槍轟死嫌犯,不得浪費子彈"也要交待清楚啊~

不然波麗士大人的長官們,還真不知道警察用槍規則要怎麼修改啊?

以下是關於大議員的後續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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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姦殺犯討國賠?! 網友打爆張瑞山議員辦公室電話

2009-05-13  NOWnew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為姦殺犯討國賠?! 網友打爆張瑞山議員辦公室電話 涉嫌兇狠姦殺國中少女徐姓及許姓少年,兩人在犯案後一個月因作賊心虛衝撞警方,導致許姓少年中槍後半身不遂,當時許姓少年的家屬還與台北縣議員張瑞山等人出面要求國賠。如今被查出犯下姦殺案,許多網友紛紛打電話至張瑞山辦公室,指責他「為強姦犯討國賠」,並要求他出面為自己的行為道歉。

台北縣警方12日偵破一起駭人聽聞的姦殺案,當時18歲的徐姓男子與14歲的許姓少年約一名15歲的女網友相見,並預謀性侵、勒贖等犯行,當時他們先用鐵棒將少女打昏,並輪姦得逞,事後將被害人從2樓往防火巷丟,並丟下棉被、廢木板等物遮蓋屍體,本來他們還意圖勒贖被害人家屬,不過因被害人已身亡而作罷。

案件爆發出來後,媒體發現嫌犯之一的許姓少年在08年年底時,因拒絕臨檢並企圖衝撞員警,被警方槍擊導致癱瘓,當時他的家屬還夥同議員張瑞山出面招開記者會,指責警方用槍過當,並要求4500萬的國賠。直到現在大家才知道,當時兩名少年會拒絕臨檢,是因為「做賊心虛」。

不少網友認為,議員竟協助強姦犯這種爛人要求國賠,實在髮指,紛紛致電張瑞山的辦公室痛罵。還有網友表示,自己致電辦公室後,竟遭掛電話的無理對待,認為張瑞山議員無法接受不同意見,不配為議員。張瑞山辦公室助理在電話中澄清,議員當時只是接受民眾陳情,並協助招開記者會,並不知道對方有姦殺犯行,而且那時他們是針對「員警不當開槍」做質疑,覺得這完全是兩碼子的事。

也有網友認為,張瑞山議員當初並不知道自己接受陳情的民眾竟是殺人犯,當時情況是「拒絕攔檢、衝撞警員並逃逸」,將此姦殺案混為一談,有點無限上綱。不過,辦公室拚命掛網友電話的行為,讓民眾怒氣越來越高,如果張瑞山議員本人再不出面,事情可能會一發不可收拾。


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怪現象之我愛記者會(PART 1)


一個判逆國中女生之死,意外的反應出這個社會一個很無厘頭的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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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殺人兇手駕車遇警察臨檢,一時心虛拒絕臨檢而衝撞警察,
警察開槍打傷其中一個,家屬一狀告到有權勢的議員(北縣姓張名瑞山)那裡去,
熱心的議員就開起記者會開始幫警察戴帽子,
一頂叫個「警察變殺手 少年恐癱瘓」的帽子,
相信此時一定是波麗士大人們排排站,接受議員的訓誡,
而此時媒體就會爭相來報導這種可以搏版面又很制式的新聞,
反正不管怎樣,講話大聲的民代就是先判警察有罪就是了,
媒體、大眾及波麗士大人的長官們,
有誰聽得進去那群被撞而被迫開槍的波麗士大人的陳述呢?

這種民代以記者會的型式來進行司法體制外的控訴,曾幾何時已經成了另類的「普世價值」了呢?
不過仔細想想,這樣的戲碼似乎還真有它的價值存在咧~
以下是我的分析:
  • 民代開記者會有績效,達到了免費的廣告效果
  • 民代介此事件幫自己建立起挑戰公權力執法過當的正義形象
  • 跑社會新聞的記者找到填補版面的方塊文字
  • 傳播媒體可以炒作這件事,增加收視率
  • 事件控訴者可以藉此爭取一些談判的籌碼
而被控訴者呢?  通常因為未來得及先發制人,講什麼就都是屁話了。
因為這個資訊快速傳遞的年代,大眾的腦袋裡只會記得寫下去的第一筆訊息,
之後的反駁或解釋,通常都是寫不進去的,
所以當以後大家再次回想起這個事件時,都只會調出寫進去的第一筆記錄了。

但是通常整件事的發展,被指控者就很難擺脫被動的地位了,
尤其是當被控方又公務體系的一份子(尤其是警察),
結果這事件的下場就是那位可憐的波麗士大人,因為開槍打傷人,所以要自掏腰包付人家醫藥費,
搞得自己沒錢租房子只好以派出所為家,
這下場通常是不會有媒體想要報的,因為沒有話題性~

要不是國中女生被殺命案破案,還真沒有人聽得進去波麗士大人的陳述。
這時媒體開始指責殺手是如何如何的不是,
當時罵人很大聲的民代,則解釋那純粹是選民服務,不然就是放馬後炮。

這樣就算了嗎?  背書的不用負責嗎?  誰還波麗士大人公道呢?

以下是關於民代績效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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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變殺手 少年恐癱瘓」 [台北縣黨部 / 97-12-29 ]
【北縣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與民進黨台北縣議會總召張瑞山議員、副總召陳永福議員及許姓少年母親,12月29日針對台北縣中和警分局員警開槍擊中許姓少年一事,召開記者會,希望外界能持續關注近日發生多起「警察開槍執法過當」事件,也讓此一事件的真相能水落石出。

在接獲許姓少年母親陳情後,民進黨台北縣議會曾在1月25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警方針對此一事件,有無執法過當,對外說明真相,但在沒有外界強大壓力下,警方的態度至今仍是避重就輕,推卸責任,不願對外表明真相。

民進黨議會黨團表示,該一事件,警方說法是,在追緝過程,少年衝撞邱姓及陳姓員警,並導致邱姓員警受傷,彭姓員警表示,當時他第二次追緝至中和市興南路二段119巷口,欲將攔停該車,並舉槍對準輪胎喝令制止,但該車欲再衝撞,為閃避該車時被迫開槍。

但少年表示,在被警察追緝過程,並無衝撞員警,第一次追至華新街3巷口時,車前左右各有一位員警,但他隨後將車開至興南路二段119巷口,警方並無至車前攔停,而是把警方所駕之機車停至該車右後方,並行走至副駕駛座,舉槍緊貼車窗,隨即開槍。張瑞山議員表示,四名少年說法一致,並非警方所指「員警遭衝撞欲自衛才開槍」。另醫院也表示,少年不但恐癱瘓,也會有併發症發生之可能。

由於兩方說法出入頗大,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要求,內政部警政署相關單位,不但要主動介入調查及盡速對外公佈事實真相,尚若是警方執法過當的話,警政署等相關單位,更應要有人員就台北縣近來發生多起警察開槍執法過當事件,負起相關責任。


這是那件讓民代想急於撇清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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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臨檢衝撞遭轟 警:嫌犯心虛 2009年05月13日蘋果日報
徐志皓去年十一月初犯下姦殺案後,十二月下旬,無照駕駛父親的車載共同犯案的許姓少年外出,途中三度遇攔檢不停,還惡意衝撞警方,為此,警方開槍,卻誤傷許姓少年,事後家長質疑執法過當,曾請北縣議員開記者會要求國賠;警方昨終於明白,徐志皓當初面對臨檢「為何那麼反應過度!」而當時協助開記者會的縣議員則說:「純粹選民服務。」
許姓少年當時中槍,子彈擦過肺部和第一、二節胸椎,卡在左肩胛骨下,他昨被警方從醫院逮捕時雖仍坐著輪椅,但經過數月復健,大部分的時候已可行走。 
開槍警員:鬆一口氣
開槍的警員彭彥凱昨說,家屬、輿論甚至長官都指責他用槍不當,他還被要求一個月不得佩槍執勤,「壓力極大,我也幫許家付了九萬六千元看護費。」如今證明嫌犯因犯重案心虛蓄意衝撞,「我沒隨便開槍,總算可稍微鬆一口氣!」
昨破案後,許姓少年就讀的國中師長相當震驚。校方表示,輟學的徐志皓是問題人物,校內不少學生叫他大哥,不敢違逆;許姓少年國一時很乖,升國二後因認識徐志皓變壞,上課時睡覺、常蹺課,但想不到會犯姦殺案。
承辦警員也透露偵辦過程出現靈異事件,一名非辦該案的刑警表示,數度夢見一名自稱姓方的少女表示慘遭殺害、人在新店,沒想到與真相吻合,「很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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